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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沿海地区民间职业剧团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2008-11-1 23:03| 发布者: 剧团二伯| 查看: 1303| 评论: 0

   《当前,在全国戏曲国办专业剧团几乎都面临市场萎缩、演出场次减少、生存困难,不断惊呼“戏曲危机”,戏剧界许多专家学者都为中国戏曲的命运忧心忡忡之时,僻居中国东南一隅的福建省却呈现另一奇妙景观:位于沿海一线,也是福建经济最发达地区的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的民间戏曲演出活动如火如荼,几乎是无日不演戏,无处不演戏,镇镇有舞台,村村闻锣鼓,数百个完全由私人投资组建、自负盈亏的民间职业剧团正方兴未艾,生机盎然,并无“危机”之感。为了摸清这些剧团的生存发展状况、包括其数量质量、艺术生产、人才培养、运营管理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促使它们更好、更健康地生存与发展,为福建文化和经济的繁荣,“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发挥更大作用,2005年9月21至30日,由民盟福建省委牵头,联合省艺术研究所、省戏剧家协会、省民间戏剧学会,组织了一个由8位专家学者和有关研究人员组成的调研组(名单附后),历时十天,从厦门开始,深入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福州五市及下辖的7个县(市、区),对分属于芗剧(歌仔戏)、高甲戏、莆仙戏、闽剧的民间职业剧团的状况进行调研。调研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召开由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民间职业剧团团长、主要演职员以及民盟和戏剧界相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共11场,听取情况介绍、了解相关情况、征询意见;二是深入民间职业剧团演出现场,观看了9个民间职业剧团演出的9个剧目,并访问一些演员、观众和戏主,获取第一手资料。紧接着,自10月18日至30日,作为调研组成员的林瑞武、陈耕、陈体浩又借作为首届福建省民间戏剧(邦达杯)保留剧目大奖赛评委的机会,再赴上述五地区,观摩了由14个民间职业剧团演出的14台剧目。在此基础上,写出如下报告。


一、厦、漳地区芗剧(歌仔戏)等民间职业剧团的状况


  调研组分别在厦门、龙海、漳州召开三场座谈会,调查了龙海市石码镇实验芗剧团、漳州市新笋歌仔班、漳州市芗苑芗剧团、漳州市芗城区宏展芗剧团等10个团;观看了3台芗剧(歌仔戏)演出,它们是:龙海市石码镇实验芗剧团演出的《包公巧断母子河》、(演出地点:厦门杏林区曾营村)、龙海市石码镇芗剧团《姑嫂情》(演出地点:漳州芗城区步文镇兰田村)、漳州市笋仔芗剧团《太子转世》(演出地点:漳州西街社讲会台)。在保留剧目大奖赛中又观摩了龙海石码芗剧团演出的《五虎平南》(演出地点:厦门市郊塘前村)、龙海市少全歌仔戏剧团演出的《青竹丝》(演出地点:厦门鹭江剧场)、漳州芳苑歌仔戏剧团演出的《仇大姑娘》(演出地点:漳州市郊西洋坪村)、厦门同安区吕厝芗剧团演出的《双枪陆文龙》(演出地点:同安区文化馆)。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厦、漳地区约芗剧(歌仔戏)民间职业剧团100个左右,每团的演职员在30――40人之间,平均约37人,其中演员约26名,乐队约8人,后勤约3人。每团平均年演出场次约为250场、每场观众数约为700人,每场戏的戏金约为2100元。除戏金收入外,有些地方还有跳“三出头”(即八仙祝寿、送红孩儿、跳加官)、演乞丐戏(剧中出现乞丐角色)及“赏封”的红包收入。“三出头”的费用由请做的村民支付,厦门地区一般每次60元左右,如是下午跳,直接敲锣打鼓跳到村民家里,则要120元左右。漳州地区一般每次12元左右,收入一般由演员、老人会和团长(办团人)共享。“赏封”的收入由负责请戏的“老人会”支付,一般都有120元以上,归团长。但也有赏给剧团的主演,尤其是旦角主演的。


  民间职业剧团的演职员一是来自国办专业剧团(一般是县级剧团),他们因国办剧团不景气等原因“下海”转到民间职业剧团,这些人多成为剧团的办团人或业务骨干。一是剧团自己从农村青少年中招收,以“团带班”形式培养起来的。也有一些是从地区艺校毕业的。如龙海石码镇实验芗剧团团长郑国辉原就是国办的龙海县芗剧团的导演和演员,他于1998年离开县剧团自己办团,从农村招收一批学员集中训练,以戏带功,现在这批学员已成为该团的台柱。但目前民间职业剧团普遍面临新学员难招,演员青黄不接的问题。龙海霞兴芗剧团几年前曾招了29个农村青少年进行培训,结果全跑光了。艺校培养的演员基本功比较扎实、规范,但通过艺校培训演员对目前大多数民间职业剧团来说,也不是很合适,首先涉及培训费的问题,其次出钱培训的演员,往往被会被别的剧团挖走,这对于个体经营的团长们来说是属于赔钱不讨好的事。如漳州芳苑芗剧团团长张丽君就曾送一些有表演潜质的演员到艺校培训,培训费与培训期间的生活费都由她出,每月还给每位学员补贴50元零花钱,但是这些演员回来后,即被其它剧团挖走,使得她很懊恼。再者,现在艺校招生也很难,漳州艺校芗剧班曾推出一项新政策,招生时与龙海市挂钩,学生毕业后到龙海市工作,但是几年都招不到学生,今年学费3900元,由文化局资助900元,也仅有7人报名,存在有钱的人不愿让孩子学,没钱的孩子学不起的状况。


  剧团演职员是根据业务水平的高低、在演出中所担任角色和职责的轻重领取报酬的。一般采取评分的形式,大体分为四等,主角演员(主生、主旦)为一等,每日报酬为100――120元左右;二路生旦、主要老生、老旦、主鼓、主弦为二等,每日报酬为80元左右;长脚丑、短小丑等为三等,每日报酬为50-60元左右;跑龙套的群众演员和勤杂工为四等,每日报酬30元左右。一些团带班的学员,进团时无收入,团里仅负责食宿,几个月后每演一场戏能收入5-10元。工资按月兑现,但很多团常常因戏源不足或戏价低等缘故打折扣发放。演员外出演出期间的伙食费由团里供给,郑国辉的团,36人每天菜金70元,大米40斤,在龙海算是待遇与伙食较好的团,此外演员小病的药费也由团长负责。大多数团长与演员之间均无签订用工合同,有关管理部门也无要求,因而演员跳槽之事常有发生。


  剧团年演出剧目二十多个,其中新排剧目3至5个。剧本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原有的传统本和对传统本的改编,二是从民间剧作者处购买,如龙海籍剧作家姚溪山就为民间职业剧团写过一百多个剧本。三是用各种手法从其它团窃取。在龙海,窃取剧本现象比较严重,姚溪山写的剧本就经常被盗演。有些是演员跳班后带走,有些是团长之间以低价相互交流。剧目被窃取后,又常常改名上演,造成剧目混乱,而且重复率较高。郑国辉团长为了防止买来的新剧本被盗演,将剧本复印后拆开分给相关演员,戏排好即收回。


  剧团一般较少外请导演排戏,多是由团里有经验的老演员自己排,演出质量参差不齐。但从我们调研所见的几台戏来看,演员阵容与服装行头都较齐整,都配有电脑字幕幻灯和较先进的灯光与音响设备,演出也达到一定的水平。尤其是参赛的几台戏,有几个主要演员都达到较高的水平。如《仇大姑娘》中扮演仇大姑娘的花旦杨丽玲,其扮相与唱做具佳,颇有芗剧名旦郑秀琴的风韵。《青竹丝》中扮演“义贼”李青的丑角郑陈霖,其功底之扎实,表演之生动有趣在国办专业剧团亦属少见。此外,这两处戏的音乐也做的很好,既流畅动听,又有醇厚的芗剧韵味。总之,这两出戏演出的整体水平及其所显示的剧团的实力已不逊于县级国办的专业剧团。


  剧团的演出大多与村镇的民间信仰和民俗活动紧密相连。调研组观看与大赛观摩的六台戏,都是神诞日宫庙或村民酬谢神明的谢戏演出。如厦门曾营村的演出是为地方神王爷、公娘生辰请戏的,该村村民多从商及外出打工,每年从正月到年末,踫到神佛生日都要请戏。要谢戏的人到村老人会登记排队,由老人会邀请剧团,安排在神诞日前后演出,戏金由谢戏者支付。但要演什么戏通常还要在神佛前“卜杯”,请神佛“指定”。漳州芗城区步文镇兰田树,是一个黄姓聚居的村庄,历来就有经商传统,经济较为发达,个人谢戏非常频繁。调研组观看之戏,系当地地方神伽兰公生日,邀请龙海市石码镇芗剧团在此村连演6天,演出的中场插入谢戏者祈求发财平安、升官晋学的答谢文。观看演出的观众甚多,一般都有上千人,以中老年人和孩子居多。演出前后烟花爆竹齐放,颇有节日气氛。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芗剧(歌仔戏)民间职业剧团自身普遍存在三个严重问题:一是演员随意跳班。从前每年农历12月,演员们大变动,在剧团重新调整组合,但近年每年的农历7月还要来一场小变动。甚至是一些自己团带班培养出来的演员,也常跳班。因为怕演员跳槽,许多团不敢参加各类会演,怕演员得奖后被其它团挖走或要求提高演出报酬。演员跳班多是因追求更高演出报酬,但也有些演员跳班是因其艺术追求,如龙海市石码镇芗剧团一位老生演员,是“团带班”培养起来的,他认为自己有实力,但是原团长并不重用他,因此跳团,虽然工资不如原团,但是他觉得现在的团长懂戏懂艺术,自己找到了一个展现艺术才华的空间,工作很愉快。


  二是人货混装问题。剧团在转点中本应有一部客车运送演员,一部货车运送服装道具等演出设备,但为节省运输开支,许多团都只雇一辆货车把演职员和演出设备一起运。怕被交警处罚,往往在夜里偷运,存在交通隐患,严重威胁着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今年初,在龙海市丹宅村,因一辆人货混装的货车刹车失灵,全车除一个孩子被母亲紧紧护住没受伤外,全剧团30多人全部受伤,其中10人重伤。龙海市原管理民间剧团的负责人说并非团长不爱护演员,是因为请客车就要亏本。


  三是剧团之间的恶性竞争,互相压价。按郑国辉团长计算,一场演出收入达1900元刚好够本钱(演员工资、运输费、食伙费等等开支),但有些团为争戏演,竞相压价,甚至戏金被压到仅1000元左右也演。如此一来,演出质量、演员工资必然受影响。这也是导致人货混装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政府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近年文化部门以国务院颁发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为依据,管理重心向县级倾斜,处罚、审批等职能在县一级文化部门管理,县级文化部门委托乡镇文化站,依托他们监控民间职业剧团在农村的演出。但现在许多文化站因经费不足等问题,本身难以生存,税费改革以后,不能再收费,受管理成本限制,也与缺乏利益驱动有关,文化站对民间剧团的日常监管、年终考核、外地团到本地的演出管理等本应负起的职责几乎都放弃了。另外,还存在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有的团长说过去在文化馆办证,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办证。

    龙海市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出面组织“娱乐协会”,现已有28个民间剧团参加了娱乐协会中的“戏剧协会”,年交费1200元。协会宗旨是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在政府与民间职业剧团之间起沟通桥梁作用,希望通过协会活动,形成行规行纪,制约不正当竞争。但目前除了组织年终座谈会和数次慰问因事故与车祸而受伤的人员外,尚未有更多作为。


二、 泉州地区高甲戏民间职业剧团的状况


  调研组在南安、晋江、鲤城区和泉州市召开了4场座谈会;访谈了南安市群众高甲剧团、南安市安平高甲剧团、石狮市金童星高甲剧团、石狮市浔英高甲剧团、晋江市青艺高甲剧团、晋江市艺馨高甲剧团、泉州市鲤城区星艺高甲剧团、泉州市鲤城区群众高甲剧团等剧团;观看了3台高甲戏演出,它们是:南安菊江高甲二团《魂断五凤楼》(演出地点:晋江磁烂瑶琼村)、南安市民间实验剧团《书房奇案》(演出地点:南安霞美邱店村)、晋江小百花高甲剧团《虎女审帝》(演出地点:晋江市龙湖镇后宅村)。大赛中观摩的有四台,它们是南安菊江高甲二团《魂断五凤楼》(演出地点:石狮市松茂村)、晋江小百花高甲剧团《五兰兴师》(演出地点:晋江双沟镇王厝村)泉州鲤城新华高甲剧团《李湘君反唐》(演出地点:南安市郊)、厦门翔安民间戏曲学校演出的《姑嫂夺印》(演出地点:石狮市郊)


  泉州地区现有高甲戏民间职业剧团147 个(厦门地区另有6个),每团平均演职员35人左右,其中演员约20人,乐队约9人,后勤约6人。平均每团年演出场次约为250场,每场观众数约为800人,每场戏的戏金约为3000元,高的可达到4000元。“跳加官”的收入每场50--100元,主要归团长。赏封300――500元,也有1000元的,也都归团长。但泉州小百花高甲剧团团长颜迎梅说,这是戏主先压低戏金,而后看剧团如演得好再反馈给剧团的,是“论质加价”。


  高甲剧团的演员构成情况与歌仔戏相似。目前也存在青黄不接和招募不到学戏者的问题,但是晋江市在过去的15年内民间集资100多万元,先后创办了“小百花”、“小艺星”等11个一年制的演员训练班(1个梨园班,10个高甲班),培养了200多名年轻演员,推出了60多名台柱演员,并在省及泉州市会演中获奖,在演员的培养上走出一条较好的路子。


  剧团演员收入的分配也大体分为四等,一等的每天100-120元左右,二等的80-90元左右,三等的70-80元左右,四等的40-50元左右。但一些名角日收入可达180元以上。还享受一些如专门派车接送等一些特殊的照顾。


  剧团的演出也大多与菩萨和神祗的诞辰相关。但泉州地区,尤其是晋江、石狮一带经济很发达,群众收入高,所以请戏的人很多,除神佛生日外,凡有“好事”,如做生意赚了钱、孩子考上大学,甚至生个男孩等,都有人要请剧团演戏庆贺。一个剧团每年一般都要演出十几个剧目,其中有三、五个是新排的,剧本大多来自莆田。在莆田,有一些人专门从事剧本的编写和销售。但所谓编写也多是找全国各地发表或未发表的剧本,择取其主要或部分情节加以拼凑或改头换面。因而售价也很低,专卖的新剧本每本连曲谱一般需一千五百元至两千元。旧剧本一本则只要二、三百元。但晋江市曾组织本市的一些专业作者专门为民间职业剧团创作剧本,为民间职业剧团演出剧目水平的提高作了些努力。南安则相当数量的存在演幕表戏的现象。剧团也有请一些专业导演排戏,但排一个新戏一般只花三、五天时间,所以难免粗糙。我们看到的几处戏也都存在粗糙的问题。但就剧团的装备和演员阵容及其演出的情况看,还是达到一定的水准的。尤其是晋江小百花高甲剧团的演员阵容更使我们惊异。其演员队伍平均年龄不到25岁,扮演《五兰兴师》中“五兰”的五个花旦个个扮相俊美,连跟随她们的女兵也个个靓丽。唱做也达到一定水平。这在地市级的国办剧团中也难以见到的。因而演出那天现场也被观众挤的满满的,至少有一千五百人以上。


  高甲戏的观众除当地人外,还有不少外来工。由于使用了电脑字幕,所以询及外省民工是否看得懂时,他们都认为戏看得懂,也爱看。 


  据被调研者反映,影响与困扰泉州地区民间高甲戏剧团生存与发展有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不法中介猖獗。中介本是寄生于剧团,现在却成为剧团的主宰,一些中介赚黑心钱,中介费从原先戏金的5%上升到40%,甚至100%,从戏主那里取得请戏场次再压价卖给剧团借以牟利的情况甚多,内情也较为复杂。


  二是出现假冒伪劣现象。一些剧团打着别团(一些声誉较好的团)、甚至国办剧团的牌子承揽业务和演出,既侵犯了一些剧团的冠名权和利益,也欺骗了消费者。


  在政府管理上,南安与晋江市都曾有过较好的做法。南安市从1999年开始每年对民间职业剧团举行一场考核。考核的具体办法是一个团排演一台新戏,请当地专家看戏评议,分出一、二、三类团,而后发给演出证,不通过者,过一两个月再排一台戏重评,合格后才给评出类别和发证。这种考核办法既加强对剧团的管理、提高剧团艺术水平,又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每年年底,剧管处还对各个剧团新排剧目进行年度考评,并邀请戏剧界的知名人士对剧目的导演、演员的表现、乐队的演奏和唱腔配曲以及整体阵容等方面进行认真讲评。在演员管理上,实行剧团年度定员,由剧团与受聘的演职员签订一年期限的合同,并由文化馆核对确认后合同才生效,合同由文化馆监督履行,从而比较妥善地解决过去剧团随便拉人和演职员任意跳班现象。在收费方面只根据物价局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演出联络费,演一场收20元,对本辖区的团采用承包方式,以100场计算,年收费2000元。晋江文化馆于1981年率先在全省成立第一家民间职业剧团管理机构——晋江民间职业剧团管理处。一是在日常管理上加强服务性工作,实行计划办团,积极倡导排演定型戏,开展剧本审查、演出检查、质量抽查、年度考查等管理活动,收到显著的成效;二是举办一年一度的戏剧展演节,集看戏、评戏、订戏为一体,不但打通产销渠道,还进行了艺术交流,这种展演节已成功地举办了18届;三是每年作一次艺人普查,建立艺人档案,准确掌握全市从艺人员的数字,分析男女演员的比例,行当配搭以及表演素质等情况确定办团指标,严格按计划申办剧团,每个剧团演员定员17至18人,乐队7-8人,实行团长负责制;四是在民间团内部管理上推行合同制。每年年初,由剧团申办人(团长)与被招聘人员在民间职业剧团管理处的监督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含双方商定的工资额。后来,由于费改税后,各地文化部门在民间职业剧团管理费的收取上出现不同做法。完全不收费者也因缺乏必要的管理成本和利益驱动等原因,基本上对民间剧团和演出市场不管了。这导致原先的管理秩序受到一定的冲击和破坏。如泉州市鲤城区原来对民间剧业剧团也有许多管理办法,但是费改税以后,不再收费,许多剧团演出也不到演管处报到,演管处只剩下单一的管理,没有任何经济约束,也因此失去了监管能力。而国务院出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又出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后,我省又尚未据此制订更适应我省和民间职业剧团的管理法规,以致管理部门难以具体操作。这也是造成目前民间职业剧团演出市场混乱的一个原因。因而晋江市青艺高甲戏剧团的陈来兴团长就激愤地说“我们环境没有很好的规章制度,我原是万分热爱这个事业的,但是现在很厌恶”。


三、莆田地区莆仙戏民间职业剧团的状况


  调研组在莆田召开一场座谈会,调查了莆田市芳草剧团,莆田市南门大厦剧团,莆田市闽新剧团,莆田市硕嘉剧团4个团;观看了1台莆田市芳草剧团演出的莆仙戏《魂断白玉锁》(演出地点:涵江区铁灶村锦墩宫)。大赛中观摩了三台剧目,它们是:莆田市芳草剧团演出的《杨门女将》(演出地点:莆田市城关)、莆田市南门大厦剧团演出的《双钉案》(演出地点:莆田南日岛渔村)、莆田蒲阳剧团演出的《法与情》(演出地点泉州泉港区)


  据调查统计,目前莆仙地区民间职业剧团有112个,未经登记办证的临时季节性剧团20多个。剧团每团的演职员在25――38人之间,平均32人,其中演员18名,乐队6人,后勤8人。每团平均年演出场次约为550场(含午、夜场)、每场观众数不等,日场较少,因人们多外出劳作了,按民俗信仰因要演给神诋和菩萨看,所以即使观众不多也要演。夜场观众较多,少则三、五百,多则一、二千人,每天演出两场戏的戏金看剧团的质量,高的约为2000元左右,低的只有八九百元。演出前也要“跳状元”(跳加官一类),但没有另外给酬金,戏主也没有另外给赏封。


  剧团的演职员也大多是从农村青少年中招收,以“团带班”形式培养起来的。现在也同样存在新学员难招,即使招来也难以留住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收入低又辛苦。莆田市南门大厦剧团陈春团长告诉我们,“最头疼,没人学演戏。跑龙套每月500元,还不如工厂的小工。”虽然莆田市艺校也培养演员,但一届培养出来的学生只有20多名,基本上都进了国办或集体的专业剧团。所以目前民间职业剧团演员年龄多偏大,大都在30-45岁之间,有青黄不接之感。


  剧团演职员一般是按月领取固定的薪水,好的演员如生旦台柱等每月工资3到4千元不等;配角跑龙套的如丫头、军士等每月500-800元;一些团带班的学员,进团时无收入,团里仅负责食宿,每演一场给5-10元补贴。由于很多团或因戏源不足或因戏价低等缘故都在亏本经营,因而出现工资打折发放、拖欠的现象,如3天开2天,甚至只开一天。但好演员的工资仍然是照常给,而且放假也得发工资。目前各剧团的月工资总额约为3.5-5万元,剧团的生存主要依靠低薪演员维持。大多数团长与演员之间均无签订用工合同,有关管理部门也无要求,因而演员跳槽之事常有发生,演职队伍十分不稳定。


  剧团年演出剧目20个左右,新排剧目一般要3个。剧本来源一是从专门编写和销售剧本的那些人那里购买,二是用各种手法从其它团窃取。由于没有人去管这方面的事,使得不少剧团剧本来源主要就靠偷窃。莆田著名剧作家姚清水就说,他的一个剧本以500元专卖给一位朋友的团,现有却有十几个团在演它,都是偷的。


  剧团排戏,也有以一出戏1200元左右的价格聘请专业导演来较认真排的,更多的是以200-500元的价格请导演以“快餐”的方式排出。就是一个戏只排5个上午,最快的排3个上午就上台演。还有些剧团不请导演,就由团里有经验的老演员自己排。由于排戏时间太短,演出过程中有的演员台词都背不下,只能边演边提示。艺术质量自然难以得到保证。因而我们所看到的四出戏与芗剧、高甲戏和闽剧相比整体上是要弱一些的,但也看到一些较好的演员和表演场面。如《杨门女将》中扮演穆桂英的武旦郭志萍,其武旦的架势、功底还是颇为扎实的。众女将与金兵开打的场面也演的颇为热烈、精彩。乐队的演奏也很强,尤其是司鼓,既水平高超又充满激情。又如《双钉案》中扮演贾氏的青衣陈斌斌,其唱做还表现出较为浓郁的莆仙戏特色和韵味。


  在莆田,民间职业剧团的舞美、灯光等技术服务日渐专业化与社会化,出现了专门的灯光、音响租赁公司。不仅为剧团提供灯光音响的设备,而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随团进行操作、维修、保管等工作。灯光、音响的使用按日计价每天约60元,电脑、幻灯则以月计价每月约900元。我们在泉州调研时了解到,泉州一带的高甲戏团也从莆田这类公司租赁设备。如泉州新华高甲剧团就以每月2400元的价格向莆田租赁灯光音响。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莆仙戏民间职业剧团及其演出市场也严重存在三个问题:第一个也是中介问题。莆田的演出市场基本上被社会上私人戏馆及戏贩控制,剧团112个,可从事中介的(基本上都没有执照)却超过1千人。每个剧团的接戏业务都同时会被十几个中介缠绕。这些中介往往利用包括给有关人员回扣等种种种手段控制戏源,导致剧团要得到业务都不得不依靠他们介绍。因而中介费也从过去的5%、8%一直涨到现在超过15%。而且,除赚中介费外,他们中不少人还常常以欺骗手段隐瞒和压低戏金,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如有一个民间职业剧团在北岸忠门演出,中介与剧团和村里签订的合同是双份的。与村里签的合同演出费是每场2000元,与剧团签的则是每场900元。这样,剧团30多人辛苦三天才得2700元,而中介除了赚中介费之外,还不花任何代价另赚3000多元。


  二是争夺演员的问题。因演员的培养赶不上剧团增多的需要,剧团常为争夺演员采用不正当手段甚至动起干戈,纠纷案件增多。演员随意跳槽现象严重,有的演员一年跳了好几个团,造成剧团的动荡和损失。因演员一跑,剧团原先排的戏就得重新排,而且也造成剧本的泄漏。


  三是演出设施简陋的问题。因剧团收入未增加而演员工资却不断上涨,如芳草剧团冯云标所说,“98年戏金2000元,现在也是2000元。而演员的工资从300元上升到1400元。”,造成剧团在服装道具灯光等演出设施方面的再投入就相应减少。相当一部分剧团服装已经破旧、简陋的设施无法更新,甚至只能用不适合舞台的设备来替代,如有的剧团灯光用的是广告灯,演员都热得受不了,因此影响到演出的质量。


  在政府管理上,演出管理部门也清楚看到剧团和演出市场存在的问题,也希望解决,但因税费改革后,缺乏管理经费和人员,以致松懈甚至放弃了部分管理工作。


  近来,莆田市的民间戏剧演出市场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由一些民间职业剧团挑头,召集莆田的民间职业剧团联合起来成立了一个股份制公司——莆仙戏服务中心。现已联合108个团。凡加入的每个团长都作为股东,董事会由20多名团长组成,对加入的剧团给予评分,最高10分,最低5分,按分入股和分配。同时,在保留股份的前提下拆除精简了4个团。董事会保证每个剧团每个月有30天的演出,但每个月必需向董事会缴纳3000元代办费。同时也要上交每出戏10%的中介费。到年底结算时,董事会保证每个团都能赚到钱,评10分的团至少能赚到5万元,评5分的团至少能赚到2、5万元。不足部分,由董事会补足。但剧团要排戏和添置演出设备都需经董事会批准,戏金也要由董事会统一定。有关人士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避免中介的盘剥、剧团过多以及剧团间的不正当竞争。而在实际运行中,董事会所属剧团已共同提高了戏金,造成一些戏主有意见。这样做究竟正确与否,合法与否,是为控制演出市场还是行业自救和自律?参加者仅是少数人得好处还是普遍受益,利益均分?还待观察和研究。


四、福州地区闽剧等民间职业剧团的状况


  调研组分别在福清、长乐召开两场座谈会,调查了福清市星光闽剧团、福清市侨光闽剧团、长乐市闽剧二团、长乐新大众闽剧团等7个团;观看了2台闽剧演出,它们是:古田有凤青年闽剧团演出的《金丝笼》(演出地点:福清市竹溪寺)、长乐市闽剧二团的《闯佛堂》(演出地点:长乐首占镇屿后村)。大赛观摩的有连江县实验闽剧团演出的《翁婿记》(演出地点:福州马尾区闽安镇 )、长乐天河闽剧团演出的《太后平冤》(演出地点:长乐猴屿文化宫)、福清市云江黄梅戏剧团演出的《秦香莲》(演出地点:福清市郊)。


  目前,福州地区民间职业剧团有143个,其中闽剧团127个,黄梅戏团1个,尺唱队、木偶团15个。闽剧团每团的演职员平均五十多名,其中演员约32名,乐队约11名,后勤人员约9名,是各剧种民间职业剧团中阵容最大的。其演出活动频繁,演出收入可观。以福清、长乐为例:福清市现有剧团83家,年演出2,5000多场,演出收入超过75,000,000元;长乐市现有剧团26家,年演出6000多场,演出收入超过18,000,000元。


  闽剧每场戏的演出戏金约为3300元。高的可达4000元。除戏金收入外,长乐等地方还有跳“大长春”(揉‘八仙祝寿’和‘加官进爵’等为一体的歌舞仪式)的收入、伙食及车费补贴。跳“大长春”或“八仙”与“加官”的费用由请戏的村民支付,跳“大长春”每次133元、153元和183元不等。只跳“加官”或“八仙”每次53元或83元。此外还有赏封的红包,一般是33元,特别慷慨的也有几百上千元的。伙食补贴或给大米80斤,或给现金100左右;车费补贴则依剧团前往演出地点的远近而定,如福清团去平潭演出,车费补贴1000元,到长乐为500元。同时,碰上戏主要求加演,还有330左右的加演费。以上这些收入一般都归团里所有。


  长乐与福清等地的县属国办闽剧团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便在全国率先实行体制改革,实行个人承包制了。相当一部分民间职业剧团的办团人和业务骨干多是由此“下海”和衍生的。如原长乐县闽剧团被私人承包后,承包者之子又以“长乐闽剧二团”的牌子创办了另一个民间职业剧团。而长乐县闽剧团以“团代班”形式办的闽剧艺校班的四十多名学员组建了民间职业剧团新大众闽剧团后,这些学员又成为一批民间职业剧团的办团人和业务骨干。剧团的演员相当一部分是来自霞浦县农村,所以有“无霞不成团”之说。


  剧团演职员大多数都能与剧团签订1-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间随意跳槽的情况较少,其报酬既有日薪制,亦有月薪制和年薪制,一般也是分为四等:小有名气的主角演员每团1-2个(主生或主旦)为一等,每月报酬为9000元左右,但有的名气大的演员能达到1万元以上,如著名男小生卢香浓的月薪就高达19000元,著名女小生林闽锦的月薪高达14000元,而从省实验闽剧院“下海”到连江县艺昌闽剧团的陈则平与其妻子这一对名生名旦,现与剧团签订三年演出合同的报酬是60万元。实际上已开始形成“明星制”的办团和报酬格局。属于第二等的主生、主旦、主鼓、主弦每团有4、5个,月薪为4000-5000元左右;二路生旦、主要老生、老旦等十几个为三等,月薪为2000-2500元左右;跑龙套的群众演员和勤杂工为四等,每月报酬几百元。一些团带班的学员,初进团每月仅有150元收入,演出期间的伙食由团里供给,全团一天的伙食标准为150元左右。工资基本是按月兑现,但也有团因戏源不足或戏价低等缘故打折扣发放。


  剧团年演出剧目10-17个之间,其中新排剧目2至5个。由于闽剧的兼容性较强,剧目和剧本的来源较为广泛:一是可以从全国各剧种演出的剧目和剧本中寻找,加以移植;有的从莆田专做剧本生意的人那里购买,也有的直接就从出版的戏曲VCD上搬演,还有的从其它团交换或窃取,改个名字上演。也有一些比较重视剧目建设的团则会聘请一些专业编剧根据团里的演员情况来编写剧本。如调研组观看的《金丝笼》就系福州闽剧院一个编剧所创作;参加大赛的《翁婿记》也是该编剧改编的。由于照顾到农村观众喜欢“大团圆”结局的欣赏习惯,改编者将本属悲剧的故事结局改成了“团圆”的喜剧。就连莆仙戏经典名剧《团圆之后》也被不知哪位作者“大胆”改成《太后平冤》。剧中原本被封建礼教和卫道士逼死的施状元一家,都因太后的仁慈被营救和宽恕,绝处逢生,合家团圆了。原作强烈的批判现实主义精神和深厚的思想内涵自然也被淡化了。但不少剧团的剧目都还是请了专业导演较认真排的,排戏的时间也比其他剧种多,少则七、八天,多则十来天,甚至有个把月的。导演费也较其他剧种高,一出戏一般3千元左右,高的达到5千元。著名闽剧导演林汉湘就经常被请到民间职业剧团排戏,他的导演费现就已达5千元。


  长乐与福清的演出场所与漳州、泉州、莆田一带不同。在漳、泉、莆一带我们所看到的几出戏多是在宫庙前演出,有固定加顶的舞台,但观看场地却或是露天、或只有顶棚,没有四面墙的。观众都是自带椅凳来坐。而长乐与福清的几台戏,除一台黄梅戏外,我们都是在村镇固定的剧场中观看的。被调研者介绍说,这种造价少则几十万,多则数百万,与城市中正规剧场相类似的固定演出场所长乐有三百多个,福清有一百多个。正是有这样像样的剧场和较强的演出队伍,以及专业导演和舞美灯光人员的介入,我们所看到的几出戏的演出,包括乐队伴奏、音响效果、电脑字幕等,都是专业性很强,并不逊于一般国办的县级剧团的。其中如男小生卢香浓,女小生林闽锦、以及老生黄作忠等,无论是其扮相还是唱腔表演的水平,即使在省市一级的国办剧团里也是不多见的。《翁婿记》一剧的演出还使用了喷雾、灯光色彩的变幻和演员的群体舞蹈渲染场面等现代舞台的包装手段。我们原以为是专门为参赛才这么排的,后经了解才知道戏本就是为业务演出,争取观众的喜爱而这么排的。


  较强的演出实力使得一些剧团在参加与国办剧团同台竞争的省、市会演也取得佳绩。如长乐闽剧二团创作演出的剧目参加福州市第十七、十八、十九届戏剧会演,均囊括所有奖项;参加省第二十二届戏剧会演的剧目《舞龙女》也获得五个奖项。


  目前闽剧民间职业剧团存在的最突出问题也是剧团多演员少,由此导致剧团间不择手段,不惜代价争夺演员,尤其是好演员。由于演员数量少,也导致演出质量的下降,因为有的新招的学员还不会唱做就上台了。另外,好演员的缺乏也不利于保护现有的好演员。因现在剧团的演出量很大,好演员的嗓子禁受不住日以继夜的演出。卢香浓的月薪虽然很高,可是他对此却很无奈心酸,说“赚了那些钱,我却是天天靠吃药打针度过。”而由于剧团多,也导致剧团间为争夺戏源而竞相杀价,大幅度降低戏资,导致一些剧团入不敷出,不得不采取减少人员和生产投资的办法维持,该添置的设备不添置,该更新的服装不更新,老戏老演,不排新戏。


  另有一个薄弱环节就是剧本。剧团还缺少既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又通俗易懂,适合于农村演出,能让群众接受和喜爱的剧本。而这个薄弱环节在其他剧种团也同样存在。就我们所看到的二十多台戏的剧本而言,都普遍存在戏剧情节编织得比较疏漏,随意性较大,结构不够严谨,人物也写得较浮浅、表面等问题。


  一些被调研者还反映,福州所属的一些区域存在把演出管理站承包给私人办“演出服务公司”,使得承包者利用职权控制、垄断其所辖区域的演出市场,对剧团进行重利盘剥,成为“戏霸”、“戏老虎”的问题。但究竟情况如何还待查实。


  但总体上说,福州地区对民间职业剧团及其演出市场的管理还是有方法有成效的。如他们从1989年开始,每年举办一届“福州市民间职业剧团审核展演”,聘请戏剧专家担任评委,对参审剧团在剧本、演出阵容、灯光服装、音乐舞美、财产设备、演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审,以此评定出一类、二类、三类团,收回未审核通过的剧团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这样一方面淘汰不合格的剧团,为合格的剧团营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督促剧团提高艺术质量,完善剧团的管理。自2000年起审核还采取量化考评的方式,对软、硬件各考评项目提出明确的评分标准,尽量使评审更加全面和公正。还推行发放《演员个人营业演出许可证》,要求主要演职员必须持证上岗等。福清市在解决管理成本的的问题上也有值得借鉴的做法,福清文体局与当地税务局协商达成共识,民间职业剧团的营业税由文体局代收。所收款上缴给税务局,再由税务局返还70%用于支持文化事业,其中50%作为民间剧团管理的费用。这既解决了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管理上的一些费用的问题,又有利于开展一些活动促进民间职业剧团的健康成长。


四、对调研情况的总结与分析


  根据对以上调查情况的总结分析,我们首先可以清楚看到,民间职业剧团在福建沿海地区的生存与发展,对福建文化和经济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积极作用:


  1、为活跃农村群众(包括外来工)的文化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综合上述各地区与剧种的调查统计,福建沿海地区的民间职业剧团中芗剧(歌仔戏)、高甲戏、莆仙戏、闽剧团约有502个,另有潮剧约60个,布袋戏、傀儡戏、皮影戏团约200个,还有少量的越剧、黄梅戏团,总数约为765个,数量无疑为全国省区之最。以芗剧、高甲戏、莆仙戏、闽剧和潮剧团每团平均年演出约250场,每场观众约700人为计,五个剧种团年演出约140000多场,观众近一亿人次。而布袋、木偶、皮影团以每团年演出约127场,每场演出观众约50人为计,年演出约25400场,观众约一百二十七万人次。两者相加相当于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五个地区总人口(约两千四百万人)每人每年观看约4、2 场演出(仅此一项便已数倍超过文化部所统计近年全国每年人均观看舞台演出仅0、4场次的记录)。这对于活跃福建沿海地区农村群众(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为繁荣和发展福建的戏剧文化,保持福建作为“戏曲大省“的地位提供了厚实的基础


  福建是全国公认的戏曲大省,其剧种之众多、历史之悠久,剧目之丰富,表演艺术之独特,创作水平之不殊,早就享誉海内外。然而,近年来,虽然仍不断推出在全国获奖的优秀剧目,并连续有《董生与李氏》、《贬官记》两个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又另有两台剧目入围该工程,为福建赢得殊荣,却因种种缘故,国办的专业表演团体的生存与发展呈现严重颓势。国办专业剧团现只剩二十来个尚能从事完整的剧目演出,每年演出也仅四千场左右。而蓬勃兴起的民间职业剧团不但以数量之众、演出场次之多弥补了国办专业剧团数量和演出场次的不足,而且还在生存竞争中培育了一批优秀剧团和演出人才,凝聚和培育了众多观众,巩固、拓展了演出市场,也推动了农村舞台等文化设施的建设,为繁荣和发展福建的戏剧文化,保持福建作为“戏曲大省”的地位提供了厚实的基础。


  3、为保护福建独特的文化生态,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传统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僻居东南,倚山面海、丘陵起伏等独特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也由于自汉代以来,大量中原人民迁徙入闽所携带的中原文化和闽越文化的融合,又经两千多年历史的发展传承,福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生态。福建人使用方言的纷繁复杂(在汉语的八大方言中它就占了七种),各地民俗风情的迴异不同(“十里不同风,一乡有一俗”),以及宗教和民间信仰的多种多样(寺庙和供奉的神祗之多为全国少见)等等,便是这种独特文化生态的表征。这种独特的文化生态在表现出华夏民族文化在不同区域的不同个性的同时,也表现出它整体上的丰富多彩,内涵深厚。在当今,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借助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发达的信息传播系统,携带大量精神文化产品和价值理念,大举向世界各国进行渗透,妄图通过推行文化霸权主义,巩固自己的强权地位,实现自己在全球的战略利益,世界各国纷纷都把对本国、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作为抗争的武器,积极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抵御西方消极文化侵蚀的世界大背景下,保护福建独特的文化生态,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同时,保护福建独特的文化生态也是保护了福建很重要的一种文化旅游资源,对于发展福建文化旅游业具有潜在和深远的意义。


  福建沿海地区民间职业剧团的演出活动基本上都是跟酬神、祈福、求子、贺寿等等民俗活动和民间信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或说它本身就是这些民俗与民间信仰活动的有机构成部分,加上演出使用的又都是方言(不同剧种用不同方言),因此对保护福建独特的文化生态,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


  3、为消化农村剩余劳力,推动福建经济发展作出了相当的贡献


  据调研统计,芗剧、高甲戏、莆仙戏、闽剧、潮剧民间职业剧团以每团演职人员平均35人为计,562个团约需19670人,布袋、木偶和皮影团以平均每团演职人员7人为计,200个团需约1400人,两者相加约需21000多名演职人员。这些演职人员大多是来自农村,因此剧团等于是为两万多名农村剩余劳力提供了就业机会。这还不包括为剧团提供相关服务的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服装制作、运输、中介等人员在内。而这些民间职业剧团创造的经济产值,仅算戏金一项,芗剧等大团平均每场2500元,年演出约十四万多场的营业额达约三亿五千五百万元。布袋戏等小团平均每场490元,年演出约25400场的营业额达约一千两百四十五万元,加上至少占总量百分之十以上中介的佣金,以及“三出头”的收入等,总收入当超过四亿元。实际上已形成一个规模庞大的文化产业,同时还带动了戏剧服装、乐器和灯光音响等舞台演出设备、交通运输、餐饮,以及旅游等行业的发展。所以,对福建经济的发展是作出了相当的贡献的。


  4、为发展福建的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福建的文化产业总量偏小,综合实力偏低,在文化产业的经营方面,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民间职业剧团的经营完全是产业化、市场化的。其剧团的运作和管理体制,包括剧团的人员安排、分配制度、剧目生产、演出服务等等方面总体上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的。与之相伴生的演出经纪公司以及开始走向专业化、社会化的剧本供给、灯光音响租赁服务、运输服务等都是这项文化产业的扩展和延伸。因此它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可以为发展福建的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国办专业表演团体的改革,提供借鉴。


  5、为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构筑“海峡文化圈”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福建沿海地区的戏曲剧种,无论是芗剧(歌仔戏)、高甲戏,还是莆仙戏和闽剧,都是联系台湾以及金门、马祖地区骨肉亲情的一根重要文化纽带。如调研情况所示,近年已陆续有些民间职业剧团应邀赴金门演出,更有不少从台湾、金门和马祖归来探亲和经商、办企业者出资请民间职业剧团演出,为其祈福还愿和酬谢乡邻。因此,民间职业剧团为促进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构筑“海峡文化圈”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调研情况也显示,福建沿海地区民间职业剧团的生存与发展目前也面临不少困难与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剧团总量大,但质量却未能有相应保证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一些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对申办剧团的审批过于宽松,管理机制也不健全。既未能按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申办剧团所必备的条件,如资金、演职人员的的数量和从业资质等进行认真严格审核便予以批准办团,也未对已审批剧团的经营状况进行有效管理。对所属地区和外来的无证经营的民间剧团也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罚。甚至对所属地区究竟拥有多少剧团都搞不清楚,放任自流,使得一些并不具备办团资质的剧团也照样能生存和演出。二是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从业资质的演职员偏少。好演员更是稀缺。


  2、无序竞争,演出市场存在混乱现象


  由于好演员稀缺,剧团间竞相以提高报酬等种种手段“挖”演员,导致演员频频跳槽的情况大量存在。晋江、福清等地对此尚有管理措施,要求演员须与剧团签订合同,监督演员不得在合同期内随意跳槽,有的地区则未能这样做,以致演员可随时跳槽,导致剧团不稳定,经营者也不愿花气力培养演员。也由于剧团总量大,致使一些剧团,尤其是质量较差的剧团以低价竞争演出市场,造成戏金偏低,加上演员报酬不断提高,以致不少剧团陷于勉强维持,甚至亏本经营的状况。一些剧团甚至冒名顶替冒充水平较高、声誉较好的剧团,包括国办专业剧团的名称演出,以欺骗手段占有市场。凡此种种,造成演出市场的混乱现象。


  3、黑中介猖獗,欺行霸市现象严重


  应该说,中介,即演出经纪人,对于传达演出信息,沟通剧团和请戏人之间关系,活跃演出市场是发挥了重要作用的。但是,由于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素质较低,且都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私自经营,有些还和黑恶势力有紧密联系,所以往往通过包括贿赂和威逼等不正当手段,控制戏源和垄断某一地区的演出市场,对剧团的演出进行重利盘剥,成为演出市场上欺行霸市的“戏老虎”、“戏霸”。但政府有关部门却未能对其实行有效管理和打击,致使其十分猖獗。一些地区把本属政府行政部门的演出管理站承包给私人“以演出服务公司”的名义进行中介经营,更可能为其利用职权垄断、控制其所辖地区的演出市场造成方便。


  4、 随意篡改、买卖和盗用他人剧本,著作权意识淡薄


  5、人货混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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