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剧班是我省培养闽剧专业人才唯一省级科班,也是省实验闽剧院下属的培养闽剧事业接班人的摇篮。该班自1979年在福建省文化厅领导和关怀下,由福建省实验闽剧院与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原福建艺术学校)联合创办的闽剧班,至今共招收培养了九届百余名闽剧表演和器乐演奏、打击乐专业的学生,他们逐步成长为省实验闽剧院的新生力量。历届毕业生在省级各项大赛中屡屡获奖,硕果累累,涌现出一大批像陈洪翔(第2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周虹(第23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陈琼(第25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陈言芳(国家一级演员)等许多闽剧优秀表演人才和新苗。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剧班办学30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及省实验闽剧院关心支持下,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配备强有力师资力量,在原有课程上增设了戏剧理论、声乐、表演、器乐等课程,使学生在文化和专业表演方面得到全面提高。 近年来,本班连续荣获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中国剧协主办的“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比赛”金花奖5枚、银花奖2枚;在第五届福建省“水仙花“戏剧传统名家名段比赛中获得五个演唱新苗奖和组织奖;第六届”水仙花“大赛上获得一等奖3个、二等奖1个和组织奖、园丁奖;第八届“水仙花大赛”获优秀新苗奖1个、新苗奖4个;第十一届“水仙花大赛”获优秀新苗奖3个、新苗奖2个;以及全省各级比赛中获奖达40多项的优异成绩。 闽剧班面向福州五区八县福州语系学生,目前小学六年级或初一在校生(2014年6月毕业)招生。 一、 本班招生专业:闽剧表演专业 二、 学制及名额:六年制中专、计划名额40人 三、 招生报名要求: (1)2002年9月1日前出生,年龄12周岁左右学生,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时应缴交所在学校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开具的介绍信或相关证明、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4张,进入复试收取专业考试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月25日——2月28日 (3)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08号 福建省闽剧艺术中心五楼 (4)我班流动招生组即日起至4月15日将赴各县市进行初试。 四、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1)文化课成绩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准。 (2)专业初试要求: 身高比例、身体软开度测试,清唱(自选歌曲一首或闽剧唱腔一首)朗诵、表演、舞蹈节目或片段一个、形体表演。 (3)专业复试内容: 清唱歌曲一首,节奏模仿、表演与舞蹈动作模仿,舞蹈节目或片段一个。 六、录取 按照专业复试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试读 据文化部【1995】58号文件精神,新生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在此期间专业课、文化课不及格、体检不合格或不遵守校规者将酌情予以退学处理。 八、毕业、就业与升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工作,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由福建省教育厅验印的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中专学历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后,可按学校推荐相关单位双向选择就业,亦可直接报考各艺术类院校继续深造。 招生联系电话:0591-87814599 13506988649 18006930328 18950335330 联系人:周老师、方老师、黄老师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08号 福建省闽剧艺术中心五楼 邮编:350003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闽剧班招生办公室 2014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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